大田县太华镇罗丰村大坋河堤修复工程项目
补充和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大田县太华镇罗丰村大坋河堤修复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001001 ,通知如下:
一、原项目名称:大田县太华镇罗丰村大坋河提修复工程项目
修改为:大田县太华镇罗丰村大坋河堤修复工程项目
二、原最高控制价:590712元(含26701元暂列金,3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下浮率不低于8%,例:[(最高限价-暂列金-暂估价)*(1-8%)+暂列金+暂估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修改为最高控制价:587904元(含26701元暂列金,3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下浮率不低于8%,例:[(最高限价-暂列金-暂估价)*(1-8%)+暂列金+暂估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发包价为545408元。(含26701元暂列金,3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下浮率不低于8%,例:[(最高限价-暂列金-暂估价)*(1-8%)+暂列金+暂估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5-16 08:30。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5-20 15:00。
五、本补充和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及时查阅,若投标人未及时查阅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