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安全管理人力服务合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安全管理人力服务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安全管理人力服务合作项目
2.项目编号: M************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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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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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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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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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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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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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人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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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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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林生产按施工费用的7.5%;
木材生产(不含活立木交易)按施工费用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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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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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一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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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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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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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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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3日08:00:00至2025年5月22日18 时00分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含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及变更事项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务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10.采购人: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22号;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
11.******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1-2号;
联系人:小汤;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