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xc2025-ql010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小礼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37.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2万元;
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品目号货物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的货物超过最高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如有变更,采购单位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三明分行
帐 号:4234 7287 1554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 杨先生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1021号10层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