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有限公司对[350524]JJCG[GK]******-1、安溪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安溪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4]JJCG[GK]******-1
项目名称:安溪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0元
采购包1(安溪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555,723.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设备货物 | 1(项) | 否 | 详见清单 | 40,0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24 至 2024-12-3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4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服务中心1号楼7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齐云路76号源著创意园B幢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 安溪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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